远安县城南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湖北-宜昌-远安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2日 |
1.招标条件:
远安县城南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略)](略)号、远发改审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略)
2.2建设规模:(略)
2.3建设地点:(略)
2.4招标范围:(略)
2.5履约期限:(略)
2.6质量目标:(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类或公用设备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略)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重要提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略)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略)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略)
8.合同签订:(略)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略).信息发布媒体:(略)
(略).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