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平潭高新产业园示范区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2026-09-02
福建-福州-平潭县
| 所在地区: | 福建-福州-平潭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2日 |
招标采购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平潭高新产业园示范区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平潭高新产业园示范区工程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原岚城片区)坛西大道东侧、芦洋路北侧,我局于 (略)年 8 月 2 日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略)
现我局收到该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经核对相关报批材料并现场踏勘,发现该项目存在实地配建绿地面积及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泊位面积及位置、建筑外立面与原审批不一致等问题(详见附件)。调整后,实地建设各项指标仍符合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五十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该项目事宜在项目现场及网站(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网 www.pingtan.gov.cn),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 (略) 年 9 月 3 日至 (略) 年 9 月 (略) 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处。反馈材料中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且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反馈超出公示期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对项目进行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附注:
1.附图仅为拟通过核实示意图
2.相关内容可查阅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网公示公告栏(http:(略)
3.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处办公地点:(略)
4.联系人:(略)
附件:(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略)年9月2日
来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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