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宥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公示
2026-09-02
广东-深圳-坪山新区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坪山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2日 |
招标采购正文
关于深圳市宥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公示
根据《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第四、五条,本机关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略)
地址:(略)
经济 类 型:(略)
经营 范 围:(略)
法定代表人:(略)
主要负责人:(略)
公示期限:(略)
根据《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本机关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看法或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略)米范围内、幼儿园周边交通距离(略)米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话:(略)
受理人姓名:(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邮箱:(略)
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略)年9月2日
相关稿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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