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佑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6-09-02 陕西-安康-平利县
所在地区: 陕西-安康-平利县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龚佑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龚佑志因保管不善,将陕((略))平利县不动产权第(略)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略)
(略)年9月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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