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推介会公告

2026-09-02 湖北-武汉-
所在地区: 湖北-武汉-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推介会公告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推介会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略)

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信息

服务期:(略)

保险对象:(略)

付款方式:(略)

2.采购服务要求

(一)保险需求

医疗责任保险

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

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

(二)保险金额

保障计划

保障内容

医疗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略)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略)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略)万元,累计法律费用限额(略)万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限额2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略)元或5%,以高者为准;

医疗机构场所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略)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略)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略)元或5%,以高者为准;

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略)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略)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略)元或5%,以高者为准

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略)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略)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略)元或5%,以高者为准;

精神损失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为(略)万元

法律费用的总额为年度累计赔偿限额(略)万元,法律费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2万元,并在每次事故的相应保险赔偿限额之外计算,免收保险费。(法律费用特指:(略)

★注:(略)

(三)责任险部分

医疗责任保险:(略)

本保险合同所指的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环节。

医院场所责任险:(略)

(1)被保险人的公共设施存在缺陷或者被保险人对其管理不善或操作、维护不当;

(2)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导致的火灾、爆炸;

(3)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导致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略)

保险期间内,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增加的执业地址或诊疗科目,应向保险公司报备,并自批准之日起即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

追溯期:(略)

如果投保人中途未续保,一段时间后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需重新计算,即追溯期至多仅追溯至重新投保后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且长不超过3年;

承保承诺:(略)

在双方合作协议签署及正式保险合同出具之前,保险责任的界定及双方权利义务事宜以采购文件及采购方的决议为准。

错误和遗漏条款:(略)

违反条件条款:(略)

(四)其他要求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现场情况报价。报价内容应包括本项目承包范围内所需人工费、交通费、税金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总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需提供第三方专业化医患纠纷处置团队,具有医学、法律专业知识、懂政策会调解的专职调解队伍,能主动有效处理医疗纠纷及时将纠纷由院内转移到院外、保障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项目团队应当包括理赔人员、客服人员、项目经理,且分工明确,人员安排合理;

保险期限及诉讼时效:

(1)本协议保险责任采用期内索赔制,即在本责任保险期间内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患者就诊时间在保险期间内即视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在诉讼时效内的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诉讼时效:(略)

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方案、服务定位、风险防控及应急服务措施、服务保证措施等进行全方面的描述,科学、合理,不得存在描述缺项;

对于上述内容中未涉及到的内容,保险公司应按照《民法典》等管理文件和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执行,或由采购人与保险公司在签订投保协议时另行协商。

三、响应文件要求(完成报名后请尽快完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会议现场提交)

(一)各参会单位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及项目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等;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以报名邮件发送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 5.以上证件需真实且在有效期内,且每页需加盖公章。

(二)以下报价相关材料一式五份(正本1本,副本4本),正本需加盖公章,副本可为复印件:(略)

3.业绩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四、报名及参会要求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3(略)@qq.com,收到邮件回执后即为报名成功。2、报名方式:(略)3(略)@qq.com,收到邮件回执后即为报名成功。

备注:(略)

3、推介会时间及地点:(略)

五、推介会只作为中心全面掌握相关服务及市场供应情况,不作为终采购依据,中心不对参与此次推介会的任何供应商作出任何承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略)年9月2日

附件1:

采购项目报价单

项目名称:(略)

联系人:(略)

报价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报价(万元)

备注

1

(大/中/小/微)

2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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