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竞买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未被威海市及环翠区各职能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三)竞买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挂牌出让期限内通过威海市自然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二)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万元或壹万元的整数倍数。
(三)竞买人必须在挂牌出让期截止前5分钟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采矿权的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程序为:(略)
八、风险提示
(一)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矿产资源开采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自行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对存在的风险全部接受,并按照本公告和挂牌文件参与竞买,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的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基于拟出让采矿权涉及道路使用、供水、供电、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周边群众关系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因协商不成导致无法开展采矿活动风险由竞得人自担。
(三)采矿权出让收益按成交价缴纳后,每年还需以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以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出让收益率标准为:(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及出让矿业权相关信息。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对网上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咨询或以书面形式送达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略)
十一、其他内容
(一)凡有意参与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应在意向采矿权挂牌起始时间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自然资源专区的《威海市公共资源CA证书办理介绍》(联系电话:(略)
本公告在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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