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泰和(大丰)食品有限公司储备粮库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6-09-03 江苏-盐城-大丰市
所在地区: 江苏-盐城-大丰市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3日
招标采购正文
[0]泰和(大丰)食品有限公司储备粮库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略) 项目名称 泰和(大丰)食品有限公司储备粮库二期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E(略) 标段名称 泰和(大丰)食品有限公司储备粮库二期建设项目 监理服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略)年9月3日 公告结束时间 (略)年9月(略)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泰和(大丰)食品有限公司储备粮库二期建设项目 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泰和(大丰)食品有限公司储备粮库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和(大丰)食品有限公司储备粮库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盐城市大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大政服备〔(略)〕(略)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和(大丰)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项目建设采用:(略)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泰和(大丰)食品有限公司储备粮库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海洋经济开发区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招标人自有预留土地上扩建(略)万吨(以小麦计)仓储设施,项目总投资约(略).(略)万元,建安费用约(略)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略)平方米,大建筑单体面积约为(略)平方米。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略)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以及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见监理服务合同)

2.7 监理服务期:从本项目工程合同签署完成至竣工备案结束,以及备案之后的压仓工作、质量保修阶段(质量保修期限以总承包工程及各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约定为准)圆满结束为止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及相关服务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及相关服务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设计阶段(略)日历天,施工阶段:(略)

2.8 其他:

2.8.1工期目标:(略)

2.8.2 质量目标:(略)

2.8.3 安全文明目标:(略)

2.8.4 成本目标:(略)

2.8.5 合同信息管理:(略)

2.9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2.9.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略)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投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承担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略)

3.4.2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 (略)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3其他:/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略)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项目监理机构低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投标报价:(略)

监理方案:(略)

项目监理机构:(略)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

类似工程业绩:4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