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乌达区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库区移民农业创业园项目31栋温室大棚整体出租(租金底价:124000元/年,租期:3年)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 项目名称 | 乌海市乌达区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库区移民农业创业园项目(略)栋温室大棚整体出租(租金底价:(略) | 项目编号 | N(略)FCZZ(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略)-(略) (略):(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略)-(略) (略):(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标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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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 | ||||||||||||||||||||||||||||
| 租金底价(元) | (略).(略)元/年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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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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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乌达区农牧水务局党组(扩大)(略)年第(略)次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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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1、本次招租标的为乌达区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库区移民农业创业园项目(略)栋温室大棚,标的位于乌海市乌达区农业产业园。标的包含(略)栋无耳房温室大棚、(略)栋带耳房温室大棚,单栋大棚占地面积约1亩,大棚间距约8米,大棚主体框架完好,配备标准化卷帘机、保温棉被,外墙为(略)空心粘土砖+保温板结构,基础配套齐全,具体详见附件。租赁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现场进行标的勘验,承租方承租后租金和服务费不因标的相关信息变化而调整。标的图片仅供参考(出租标的列示的面积为挂牌前面积,仅供参考。后续实测面积与本次披露的实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2、本次招租标的租期3年,挂牌价为1年租金底价。该标的所有地上建筑设施无产权手续。 标的勘验:(略)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及交接事宜,自行承担按现状承租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中标的图片、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成交后交付依据。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租方承租后需缴纳承租押金(略).(略)元。本次出租标的用途为农作物种植。 5、终承租方为库区移民法人单位的,每栋每年享受优惠(略)元。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特别提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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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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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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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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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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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 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己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披露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高报价者即为终承租方,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终承租方应当在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的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转款说明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双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完成标的移交。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终承租方承担。本次出租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4、从第二年度起,后续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5、对承租标的的使用(经营)要求:(略) 6、承租标的的维修、改善要求:(略) 7、转租的要求:(略) 8、税费的负担:(略)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略) (略)、承租方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禁止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化肥及包装物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造成承租大棚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承租方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承租押金:(略) (略)、标的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则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同时出租方保留根据自身需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设施、房产的权利,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上述情形租赁合同终止的,承租方需无条件搬出并交还该设施,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当年已缴纳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结算。 (略)、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略)、承租方声明:(略)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略).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勘验联系人:(略)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
| 报名手续 | 见附件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略)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略) (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情形的,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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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略).(略) |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略)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 附件下载 | 资料清单.doc 授权委托书.docx 申请书.doc 大棚明细表.pdf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郎经理 |
| 咨询电话 | (略)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 技术支持 | ||
| 其 他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