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充电桩施工保险采购(二次)
2026-09-03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开发区)
| 所在地区: |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招标采购正文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充电桩施工保险采购(二次)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充电桩施工保险采购(二次)
信息时间:(略)
|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充电桩施工保险采购(二次)-竞价采购公告 | ||||||||||||||
| (项目编号:(略) | ||||||||||||||
| 一、采购条件 | ||||||||||||||
|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充电桩施工保险采购(二次)已经备案。采购人为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充电桩施工保险采购(二次)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7.预算资金:(略) 8.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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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经总公司(总机构)书面授权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4项任选其一提供) ①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流水证明(复印件); 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略)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投标人税收为零申报或免征,须提供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申报成功网页截图(投标人可自主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略).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结果查询)。税务局代收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可作为本项目的完税证明(“税种”不可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s:(略)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略)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略) | ||||||||||||||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开标时间:(略) | ||||||||||||||
| 七、其他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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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监督部门 | ||||||||||||||
|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法务审计部。 |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该网站关于本项目相关澄清、修改等公告(公示),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未能及时关注到相关公告(公示)而造成的不利后果和相关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 | ||||||||||||||
| 十、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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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