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徐州-云龙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略)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JSZC-(略)-JSZR-G(略)-(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食堂的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乳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6.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略)
2、获取招标文件的说明:(略)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略)
质疑接收人:(略)
地址:(略)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下载更正(澄清)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略)
(八) 采购意向链:(略)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