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药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Ⅱ期-腊叶标本库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西藏-拉萨-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藏药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Ⅱ期-腊叶标本库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藏药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Ⅱ期-腊叶标本库建设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合同履行地点:(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获取方式:(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4.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4.2落实环保节能产品相关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3.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政策。
4.4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七)供应商若选择进行远程自行解密,应在开放解密后(略)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略)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略)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八)本公告同时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项目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公告发布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葛亮 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