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重点区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阶段有关前置要件编制招标公告

2026-09-03 辽宁-沈阳-和平区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和平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3日
招标采购正文
辽宁省重点区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阶段有关前置要件编制招标公告

辽宁省重点区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阶段有关前置要件编制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略)-(略)-(略)
项目概况

辽宁省重点区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阶段有关前置要件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概况

辽宁省涝区全部在重要粮食高产区,涝区总面积(略)万亩,涝区内耕地面积(略)万亩,易涝耕地面积(略)万亩,主要分布在辽河、浑河、太子河、绕阳河、大凌河中下游地区,其他零星涝区分布在东、西部沿海地区,涉及(略)个市、(略)个县(市、区)。

(略)年1月,水利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河流及涝区治理实施方案((略)-(略)年)>的通知》,提出:(略)

结合我省实际,以重点领域排涝能力实施方案为基础,拟将上报备案的全省(略)个涝片中(略)个重点涝片按照辽河区、浑太区整编成2个立项可研,由省级统一组织编制,各涝片涉及市、县(区)做好配合工作。

1.2.1辽河区排涝工程总投资约(略).(略)亿元,共涉及沈阳、铁岭、鞍山、阜新、锦州、盘锦6个地市及其所辖的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沈北新区、法库县、清河区、调兵山、开原市、昌图县、台安县、彰武县、阜新县、北镇市、黑山县、兴隆台区、盘山县、双台子区等(略)个县(区)。本项目治理涝片总面积(略)万亩,保护耕地面积(略)万亩。

1.2.2浑太区排涝工程总投资约(略).(略)亿元,共涉及沈阳、辽阳、鞍山、盘锦、营口5个地市及其所辖的于洪区、铁西区、苏家屯区、太子河区、辽阳县、灯塔市、海城市、大洼区、大石桥、老边区等(略)个县(区)。本项目治理涝片总面积(略)万亩,保护耕地面积(略)万亩。

1.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沟渠整治工程

(2)泵站工程

(3)水闸工程

(4)涵洞工程

(5)移动排水设施配套

(6)信息化工程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

1.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勘测设计(包含:(略)

2.相关专题报告包括:

(1)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书;

(2)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书;

(3)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

(5)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

(6)软建设措施专题;

3.项目区规划设计要求:(略)

4.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题报告编制要求:(略)

5.成果要求:(略)

6.后续服务:(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略)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略)}(略)号文件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7、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加密后发送到邮箱yanshaung@yichengzhaobiao.com,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邮件命名规则“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手机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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