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宸雅苑”项目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2026-09-03 江苏-常州-天宁区
所在地区: 江苏-常州-天宁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3日
招标采购正文
“云宸雅苑”项目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云宸雅苑”项目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云宸雅苑”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龙源路以东、孟河大道以西、金府路北侧,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对应的社保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苑(略)-9号 号3号楼二楼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9月3日

友情提醒:

1、本标段为“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略)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主页右侧(网址:(略)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略)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略)

3、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附件1: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项目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须一致,且在经营有效期内;

3、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没有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由评委核查是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承诺书内容及格式由监管部门标后核查。

注:(略)

五、投标人的以下资料原件(或电子证照)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7.0系统)"主体库":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项目负责人;

3、企业开户银行。

注:(略)

②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六、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略)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登录并签到,为便于不见面开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能与各投标单位及时沟通联系,各投标单位在登陆"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签到时须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若因投标单位未签到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法与投标单位联系,错失评标过程答疑澄清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的"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为保障各投标单位投标权益,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略)

3、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备注:

1、信息公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投标答疑:(略)

2、本项目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投标人不满3家,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附件2: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云宸雅苑项目的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保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二、我单位和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处罚及失信惩戒。

三、我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投标资料,并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版中录入的所有企业信息和上传的企业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且合法的,没有伪造、修改和弄虚作假的情形。

四、我单位已全面了解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五、以上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本承诺书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否决我单位的投标资格或中标结果,并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处罚及失信惩戒。本承诺书一经签订即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我单位在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具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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