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采血管分拣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2026-JH1901-W1045)
|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一、项目名称:智能采血管分拣系统(第二次)
\n二、项目编号:(略)-JH(略)-W(略)/2
\n三、项目概况:
\n\n| \n 包号/ \n序号 \n | \n\n 物资 \n名称 \n | \n\n 规格 \n型号 \n | \n\n 技术要求 \n | \n\n 计量 \n单位 \n | \n\n 数量 \n | \n\n 交货 \n时间 \n | \n\n 交货 \n地点 \n | \n\n 备注 \n | \n
| \n 1 \n | \n\n 智能采血管分拣系统 \n | \n\n / \n | \n\n 详见:(略) \n | \n\n 套 \n | \n\n 2 \n | \n\n 合同签订后(略)天内 \n | \n\n 采购人指定地点 \n | \n\n\n | \n
| \n 说明: \n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n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n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n | \n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n2.项目预算:(略)0万元;
\n3.高限价:(略)0万元;
\n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预成交供应商终报价执行。
\n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n(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n(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n(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n(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n(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n(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n(九)本项目特定资格:(略)
\n(十)本项目特定资格:(略)
\n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n(一)申领时间:(略)6 年9 月4 日至9 月(略) 日,每日上午8:(略)至(略):30,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二)申领地点:采购机构将于报名截止后,通过邮箱统一向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报名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n(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n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n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n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n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n7.招标文件信息登记表。
\n- 申领方式\n
1.网上发送。(1)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略)
\n2.线下报名。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采购机构联
\n系人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n(五)招标文件售价:(略)
\n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n(一)投标开始时间:(略) 年9月(略) 日9时(略)分。
\n(二)投标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 日9时(略)分。
\n(三)投标地点:上海市。
\n(四)投标方式:(略)
\n七、开标时间、地点
\n(一)开标时间:(略)年9月(略) 日9时(略)分。
\n(二)开标地点:上海市 。
\n八、样品
\n(一)提交样品时间:/。
\n(二)提交样品地点:/。
\n(三)提交样品数量:/。
\n(四)提交样品要求:
\n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n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n九、现场踏勘(□组织 R不组织)
\n(一)现场踏勘时间:北京时间(略)6年X月X日XX:(略)开始组织踏勘签到,超过XX:(略)抵达踏勘地点将被拒绝参与踏勘。
\n(二)踏勘地点:上海市 。
\n(三)联系人:报名负责人。
\n(四)联系电话:XXX 。
\n(五)踏勘时须携带的纸质版材料:(略)
\n(六)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n十、标前答疑会
\n(一)标前答疑会时间:/年/月/日/时至/时,联系人:/,电话:/。
\n(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n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n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n联系人:李助理、殷助理(提供2个联系人)
\n办公电话:(略)-(略)、(略)
\n地址:上海市
\n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n项目监督人:王主任项目监督人:韩主任
\n办公电话:(略)-(略)办公电话:(略)-(略)
\n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