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设施升级改造采购结果公示(第二次)(2026-JK22-G1034)(第1包)
|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供热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n一、项目编号
\n(略)-JK(略)-G(略)
\n二、开标时间
\n(略)年9月2日(略):(略)
\n三、评标结果
\n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经5人评标专家组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n中标候选人:(略)
\n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n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n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间结束后,确定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n四、公示时间:(略)
\n五、质疑渠道:(略)
\n六、提出质疑方式:(略)
\n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n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n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n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n6.提出质疑的日期;
\n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n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n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n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n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n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n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n相关费用:
\n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n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n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n联系人:(略)
\n九、监督联系人
\n刘干事:(略)
\n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