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镇碧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补充通知]
2026-08-28
福建-三明-三元区
| 所在地区: | 福建-三明-三元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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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镇碧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补充通知(编号:(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略)的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镇碧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4.3条”修改为“工期:(略)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 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4.5条”修改为“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年”。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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