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嘉乐一幼儿园所持一批资产处置
| 所在地区: | 四川-广元-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2日 |
| 广元市利州区嘉乐一幼儿园所持一批资产处置 |
| 标的名称 | 广元市利州区嘉乐一幼儿园所持一批资产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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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GR(略)SC(略) | 转让底价 | 1.(略)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略)-(略)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略)-(略)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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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概况 |
一、交易标的为嘉乐一幼儿园所持一批资产,其他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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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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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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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简况 | |||||||||||||||||||||||||||||||||||||||
| 转让方名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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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略) 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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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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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交易标的位于利州区蜀门北路三段,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形,具体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二、交易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为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凭据。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看货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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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0.3 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
| 交纳注意事项 | 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略).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 披露附件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 扫码快速发布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