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陇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车辆(第二次)拍卖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陇南-武都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31日 |
陇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车辆(第二次)拍卖公告 甘嘉拍字第〔(略)〕8-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公司受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转让方名称:(略) 拍卖机构:(略) 交易平台:(略) 交易编号:(略)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排量 登记日期 参考价(万元) 备注 标的1 甘K(略) 小型越野客车 三菱牌CFA(略)G LL(略)H4C0XAB(略) 3.0 (略)/9/(略) 1.(略) 电瓶亏电,无法启动 标的2 甘K(略)G 小型越野客车 三菱牌CFA(略)H LL(略)HBC(略)B(略) 3.0 (略)/(略)/(略) 2.(略) 标的3 甘K(略)G 小型越野客车 三菱牌CFA(略)H LL(略)HBC(略)BB(略) 3.0 (略)/5/(略) 2.(略) 标的4 甘K(略)G 小型越野客车 三菱牌CFA(略)H LL(略)HBC(略)B(略) 3.0 (略)/9/(略) 2.(略) 注:(略)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址: 展示时间:(略) 预展地点:(略)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拍卖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拍卖公告时间 (略)年9月1日至(略)年9月7日 (二)提交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略)年9月1日至(略)年9月7日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http:(略) (2)意向竞买人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权益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网址:(略) 3.报名材料 意向竞买人须于线上报名后与拍卖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五、拍卖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拍卖方式:(略) 本次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略)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略)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略)分钟。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二)拍卖时间:(略) (三)拍卖地点:(略) 六、确定买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高报价者为买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竞价结束后,买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买受人确认后3日内进行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拍卖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事项 (一)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 保证金缴纳金额:(略) 缴纳方式:(略)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户:(略)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注意事项:(略) (二)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缴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原渠道退回;其他意向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八、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 转让方与买受人、拍卖机构须在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 九、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买受人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买受人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拍卖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拍卖公告约定的违约行为,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十、特别告知事项 1.本次拍卖车辆以展示现状为准,资料仅供参考。 2.竞买人应在竞买登记前进行实地踏勘,对自己竞买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车辆为单位退役车辆,实际车况以现场车辆现状为准,如车辆出现故障修复、座位缺失、逾期未检、保险到期、违法未处理等问题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解决和承担。 4.拍卖车辆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成交总价款及其它费用至指定账户。 5.拍卖车辆成交后,买受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办理车辆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6.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需符合所属地当地车管部门关于车辆过户的资格要求,具体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车管部门,本公司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7.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凭拍卖机构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与转让方联系完成标的移交相关事宜。 8.具体详见《拍卖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转让方:(略) 联系人:(略) 拍卖机构:(略) 联系人:(略) 陇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甘肃嘉泰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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