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交易转让公告】香坊区健康路36-1至36-7号一处房产租项目信息披露

2026-09-04 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
所在地区: 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租赁交易转让公告】香坊区健康路(略)-1至(略)-7号一处房产租项目信息披露

项目名称

香坊区健康路(略)-1至(略)-7号一处房产租

项目编号

[(略)]哈产租(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本出租方是标的的所有权人或有权(授权)管理人,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出租行为已经按照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规定,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程序,本次出租行为合法合规。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概况

出租标的名称

香坊区健康路(略)-1至(略)-7号一处房产租

标的现状

标的类型

房屋

权证号

权属所有人

坐落位置

香坊区健康路(略)-1至(略)-7号(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出租参考使用面积

(略).8平方米

层数

1层

租赁保证金

(略)元

出租期限

3年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评估报告现用途

商业

目前状况

出租(原合同到期时间:(略)

租金递增方式

附属设施

出租底价

(略).0元/年租金

评估情况

评估值

(略).0元/年租金

账面值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评估机构

哈尔滨地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哈地林评报字((略))第(略)号

核准或备案机构

标的清单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略)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哈尔滨地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地林评报字((略))第(略)号 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房屋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意向承租方须实地勘察标的,自行调查判断标的的具体详情(包括不限于本次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及本次出租的范围、面积)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其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已了解标的及附属配套设施所有瑕疵,不得因此要求退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3、承租方装修时需要依据房屋结构装修,于装修前(略)日向出租方提供装修改造方案并同时支付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具体按照《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承租方接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装修改造。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改造结束后,经出租方核准通过后(略)日内,出租方将装修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未通过出租方核准,出租方有权暂扣装修保证金,承租方需在(略)日内进行整改,达到出租方要求后,方可退还。

4、租赁期限结束返还房屋时,对承租方添置的装修物件,在保证不损伤出租方原有设施基础上,承租方可拆除搬迁属于承租方的财产、设备等物件,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收回,对此出租方不予补偿。 5、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6、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为准。 7、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房屋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8、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终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承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具体按照《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9、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交付租赁物。

(略)、相关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为准。 (略)、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下载。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 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出租方决策文件

出租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名称:(略)

交易 条件

信息披露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标的交割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交易 须知

竞价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审核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略)

5、意向方实名注册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后续资格审核、参与交易全流程的有效依据;信息填报存在错误、缺失、不完整等情形,将直接导致报名失败。意向方应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上报名流程一经启动,填报信息不得随意变更。意向方报名后确因信息有误、材料不全需更正、补正的,应密切关注报名截止时间,预留充足时限完成修正与补正。若因意向方自身原因,临近报名截止时点才提交报名材料,或未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修正、材料补正,终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此引发的全部操作风险、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后果,均由意向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略)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正向多次竞价

竞价阶梯

0.1万元

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略)

限时竞价周期(秒)

(略)

交易成交

1、服务费比例:(略)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展示时间、地点:(略)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略)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略)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其他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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