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关于张家港市杨舍镇乘航新丰苑14幢301室,02#车库不动产(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6-09-04 江苏-苏州-张家港市
所在地区: 江苏-苏州-张家港市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关于张家港市杨舍镇乘航新丰苑(略)幢(略)室,(略)#车库不动产(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次拍卖)的公告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关于张家港市杨舍镇乘航新丰苑(略)幢(略)室,(略)#车库不动产(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五、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限购政策请咨询当地住建部门,如不符合限购政策本院将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第四条规定:(略)

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将审核买受人自申请竞拍至裁定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裁定。

六、关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的特别提示:

1.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相关政策请于开拍前咨询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次拍卖不接受组合性贷款方式购买。

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略)

2.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法拍贷业务;

(2)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申请,3个工作日内出具并邮寄加盖公积金业务章的公积金贷款放款承诺书。

(3)人民法院根据公积金贷款放款承诺书,出具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

(4)买受人依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

(5)担保落实机构协助抵押人办妥抵押登记;

(6)承办银行依据贷款放款承诺书无条件发放贷款至人民法院提供的执行案款虚拟子账号。

3.贷款材料

(1)身份证明:(略)

(2)婚姻状况证明:(略)

(3)已付款证明:(略)

(4)贷款用途证明:(略)

(5)其他资料:(略)

4.买受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应及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如不符合贷款条件,应采取其他方式于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交付余款。

存在下列情形的,按悔拍处理:

(1)因买受人过错,其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三日内未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2)因买受人过错,其收到成交裁定书后五日内未办理权属转移和抵押登记,致余款不能按时缴纳至法院账上的;

(3)买受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逾期未能补齐余款的。

七、法拍贷业务提示

本次拍卖标的支持竞买人以贷款形式参与竞拍。竞买人既可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线上办理,也可线下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竞买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

竞买人应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向贷款经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核实贷款办理条件、确认自身贷款资格、可贷额度、放款时限及全部相关要求,贷款的终审批结果、授信额度、执行利率、放款时间均以贷款机构的官方审核为准,法院不就贷款办理事宜作出任何承诺与担保;若因贷款审批未通过、放款逾期等原因导致竞买人无法按时足额支付拍卖尾款,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关于悔拍的规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二次拍卖产生的差价损失等。

八、保证金及尾款支付

1. 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通过 [淘宝网/京东网等]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缴纳足额保证金。

2.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支付完毕:

(1)银行付款:(略)

(2)其他方式付款:(略)

3. 特别提醒:(略)

九、网拍辅助机构信息

本院已委托 [来拍科技] 承担本次拍卖的[(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四)其他]等网拍辅助事务。

该机构联系方式为:(略)

特别提示:

网拍辅助事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法院可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无需买受人另行支付。

网拍辅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竞买人信息,不得与第三方串通干扰竞价,不得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法院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十、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一、防范非法中介与欺诈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本院坚决依法打击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拍卖过程中竞买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十二、与本标的相关主体的告知

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已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已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了无法通知的理由。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的,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

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标的概述、竞买特别提醒请查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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