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战略研究及重点产业片区、主题园区发展研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苏州-吴江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4日 |
项目概况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战略研究及重点产业片区、主题园区发展研究项目 JSZC-(略)-SZYJ-C(略)-(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略) |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当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进入纵深推进关键阶段,国家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要求持续升级,商务部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推动开发区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变的导向愈发明确。苏州市正全力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区域产业竞争持续加剧。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吴江区工业经济主阵地、长三角先进制造业核心承载区,自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以来综合实力稳步攀升,面向“十五五”新发展阶段,在建设用地负增长的硬约束下,开发区传统外延式发展路径难以为继,亟需通过系统性产业研究与空间布局优化,将宏观产业战略转化为可落地、可招商、可运营的实体载体,为巩固国家级经开区方阵地位、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链条支撑。
2、项目简介
本项目围绕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全面开展产业深度调研、资源底数摸排与发展瓶颈诊断,系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全域产业空间布局,制定产业升级攻坚行动与全要素支撑方案,完成重点产业片区、主题园区的发展研究与落地策划,形成兼具前瞻性、指导性的研究成果,推动开发区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3、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苏采云”系统网址:(略)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略)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略)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略)
CA技术咨询电话:(略)
签章使用问题:(略)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略)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勘查现场:(略)
6、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7、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代理协议约定由采购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略)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略)万元-(略)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的差额定率累进法按8折计算收取。
8、磋商保证金:(略)
9、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略)、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