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历史文化名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胥江路1号苏式生活体验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026-09-04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
所在地区: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胥江路1号苏式生活体验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历史文化名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胥江路1号苏式生活体验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姑苏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数据项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总工期要求:(略)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略)

施工开工日期:(略)

工程竣工日期:(略)

2.1.5 质量要求:(略)

2.1.6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2.2.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略)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略)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注:(略)

特别提醒:(略)

3.5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自(略)年(略)月(略)日(近2年)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4)其他:(略)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1)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方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其注册执业资格需注册在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3.8.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8.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略)

6.2获取方式:(略)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或说明

(1)总成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均应当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人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项目负责人:(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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