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L组团的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秦淮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 [0]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L组团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L组团 |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L组团项目施工总承包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9月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9月(略)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L组团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L组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社会发〔(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所需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中央资金、省财政专项补助、政府专项债券、学校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建设采用:(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 工程规模:(略) 2.6 高投标限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略) 2.9 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是 □否:(略)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注:(略)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企业近1年内(截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略) (1)投标人在(略)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2)投标人在(略)年度与(略)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在(略)年度与(略)年度,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中未标注区分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和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的,均视为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投标人在(略)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5.1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5.2本标段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3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则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 5.4评审方法如下: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新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为:(略) 8.2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略) 8.3本次招标采用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形式进行开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到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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