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河路与107国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太行路398号)3-5层办公楼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所在地区: | 河南-鹤壁-山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 采购编号 | A(略) | 采购名称 | 鹤壁市淇河路与(略)国道交叉口向北(略)米路东 (太行路(略)号)3-5层办公楼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 交易分类 | 实物资产类 | 交易类型 | 拍卖 |
| 标段编号 | A(略) | 标段名称 | 位于鹤壁市淇河路与(略)国道交叉口向北(略)米路东 (太行路(略)号)3-5层办公楼三年期租赁经营权(该标的为砖混结构,面积约(略).(略)㎡;院内平房面积约(略)㎡) |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略)年9月(略)日9时在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请有意竞买者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前持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贰万元缴纳凭证办理竞买手续。(具体参拍流程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展示时间:(略)
展示地点:(略)
联系电话:(略)
委托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略)年9月7日
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承诺函
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权益,作为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特承诺如下:
一、竞买主体资格合法;
二、遵守《拍卖法》关于竞买人责任义务之规定;
三、收到并已了解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及瑕疵说明,遵守拍卖公司拍卖规则、竞买须知及拍卖师当场规定;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报名时签署的竞买文件之规定;
五、已对拍卖标的进行了现场勘验,竞买行为均建立在本人现场查验基础上;
六、不与其它竞买方、拍卖人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七、若拍卖成交,遵守《拍卖法》中买受人责任义务之规定,按规定交付成交价款及佣金等相关费用,并自行办理标的相关手续,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八、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竞买人资格;若已拍卖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之人,并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开曝光;
九、报名参加竞买人承诺:(略)
若有违反以上九项承诺我保证遵守拍卖公司“竞买人、买受人违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之规定,自愿放弃本次拍卖会交付的拍卖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拍卖公司《拍卖规则》之规定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承诺人:
网络拍卖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网络拍卖规则》及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拍卖规则》、《竞买人参拍须知》,并依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为本场拍卖活动指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意参加竞买者在网络拍卖会开始前,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三、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我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并组织拍卖标的展示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拍卖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表明已接受本场拍卖会《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承诺函》、《网络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竞买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草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七、本场网络拍卖会采取增价拍卖的方式。
八、网络拍卖会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进行自由报价,限时竞价阶段是在自由竞价产生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在限时竞价阶段,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将同时重置限时竞价时间,直至后一个限时报价阶段没有更高报价为止,以报价高且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该标的的竞价结束。
九、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我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买受人必须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以全部价款划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后方可交割拍卖标的。
十二、应委托人要求拍卖标的撤拍时,拍卖人与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三、网络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前往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以人民币与拍卖人结算,同时按本场拍卖会《拍卖文件》约定交纳拍卖佣金。买受人必须按约定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付拍卖成交价款,否则按违约处理。
十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
拍卖人:(略)
竞买人:(略)
买受人:(略)
竞买须知
(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本公司《拍卖规则》,遵照委托人要求,特制定本场拍卖会《竞买须知》,连同《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承诺函》、《网络拍卖规则》、《竞买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拍卖人、竞买人权利和义务之规定共同构成本次拍卖会竞买文件内容,拍卖及竞买双方应遵守以下条款:
一、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应认真阅读,遵守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本公司有权根据拍卖规则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三、本须知拍卖人特指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四、竞买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即可报名参与竞买。
五、竞买人租赁委托人房屋可用于经营培训机构、办公场所、仓库(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货物)等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存在安全隐患和其他影响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经营范围与方式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六、竞买人参与竞买须按规定在“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实名认证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需登录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七、竞买人可自行参加竞买,也可委托他人代理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必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八、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买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场拍卖会的竞买文件,包括《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承诺函》、《网络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竞买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草案)全部条款。
九、在“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买人注册登记后无论何人操作均表示为注册对应竞买人的报价。
十、参与网络竞买应当遵守“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相关规定并熟悉竞买程序,竞拍时选择适用的网络环境,因网络原因或竞买人操作不当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公司、委托人工作人员及相关资料对标的的介绍均为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人、拍卖人之承诺,标的拍卖以实物现状进行,以竞买人现场查勘作为竞买人出价之依据。相关资料对标的描述仅为参考,涉及具体数据的以相关管理部门实际测量、核实为准,如与描述不符,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不做改变。
十二、拍卖公司、委托人声明不保证标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交易税费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拍卖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拍卖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十三、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应按拍卖公告注明的展示地点和时间查勘咨询,因竞买人没有查勘咨询而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四、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文件中由委托人起草的《房屋租赁合同》(草案)中的全部条款。
特别提醒:(略)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当日到拍卖公司签署书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于3日内向拍卖公司交清拍卖佣金(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为(略)元,成交价款之外另行支付),并须于3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十六、成交价款交付、相关税费承担、标的移交等事宜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草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本场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特别提醒各位的是本场拍卖会全部标的均设有保留价,没有达到保留价拍卖不成交。每项标的拍卖竞价开始时,拍卖平台会显示标的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凡是响应起拍价的竞买人可以操作应价和加价,竞买人竞价应当按照“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规定的程序进行。
十八、本标的现状为闲置办公楼,无优先承租权人。
十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协调四邻关系。
二十、为保证拍卖会的安全和有序,拍卖公司有可能会视报名和实际状况启动应急预案,保留对标的分场、分批、中止、终止、延期、更换场地及其他应急措施的权利。
二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按照双方签定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本期资料所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有违反,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附《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略)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十二、务必请大家仔细阅读本公司制订的竞买文件,再次提醒各位,您的应价、加价及成交我们将视为您已知晓、认同并且愿意遵守我们《竞买文件》所规定的拍卖规则、注意事项和成交确认书要求的条款及拍卖公告、标的介绍、竞买协议、《房屋租赁合同》(草案)等相关内容。
二十三、未尽事宜以拍卖师当场宣布为准。
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
标的介绍
出租房屋位于鹤壁市淇河路与(略)国道交叉口向北(略)米路东 (太行路(略)号)3-5层办公楼三年期租赁经营权(该标的为砖混结构,面积约(略).(略)㎡;院内平房面积约(略)㎡)。
竞买人须自行现场勘查标的现状,充分了解场地范围。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备案登记建筑面积与实用面积存在差异为由要求调整租金、拒绝履约,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房屋租赁许可经营范围:
1、甲方以租赁房屋的现状进行出租。
2、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可用于经营培训机构、办公场所、仓库(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货物)等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存在安全隐患和其他影响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如变更用途须书面报告甲方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竞买协议
拍卖会名称:(略)
拍卖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竞买人与拍卖人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本场拍卖会竞买文件所有内容包括《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承诺函》、《网络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竞买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草案),竞买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在拍卖活动中遵守竞买文件中的全部条款。如拍卖成交,同意自拍卖成交日起3日内向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本次拍卖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为(略)元。
二、竞买人知晓并同意:(略)
三、竞买人知晓并同意:(略)
四、竞买人知晓并同意:(略)
五、竞买人知晓并同意:(略)
六、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七、竞买人知晓并同意:(略)
八、竞买人知晓并同意:(略)
九、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
十、本协议签署于(略)年9月(略)日,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拍卖人(盖章):(略)经办人:
已同意竞买须知、竞买协议相关规定的竞买人签名 |
附件1
房屋租赁合同(草案)
出租人:(略)
承租人:(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房屋的位置及用途
1.出租房屋位于鹤壁市淇河路与(略)国道交叉口向北(略)米路东 (太行路(略)号)3-5层办公楼三年期租赁经营权(该标的为砖混结构,面积约(略).(略)㎡;院内平房面积约(略)㎡)。
2.甲方以租赁房屋的现状进行出租。
3.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可用于经营培训机构、办公场所、仓库(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货物)等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存在安全隐患和其他影响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如变更用途须书面报告甲方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租赁期限:
出租期限三 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在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年租金¥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租金采取先交纳租金后租赁的方式,即租金每一年 交付一次,在签订合同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年的租金,第二、三年度租金支付期限为:(略)
乙方迟延支付租金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应支付租金的1%的违约金,超过五个工作日未付下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3.甲方同意合同生效后给予乙方招商期和装修期两个月,招商期和装修期限内免收租金,但是乙方应预付第二年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预付的租金和保证金后将约定的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即有权进入该房屋进行装修工作。
免租期间,乙方不承担租金,但应承担除此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装修时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四、履约保证金
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以收据为凭,不计利息。合同期满,乙方如无赔偿、无纠纷、无违约行为,不再续租,且在交清全部租金及水、电等费用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如有违约行为,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乙方如继续租赁该房屋,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乙方若无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其所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五、其他费用的承担
1.租赁期间的安保费用、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通讯费、暖气费、天然气费用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的收费标准以甲方或物业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须按时缴纳,如有拖欠,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2.租赁期间乙方应安全用电,并承担相应费用。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当按照图纸或甲方指定的固定位置和走向进行安装,乙方的管线、电器和材料的、使用和安装等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等标准和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罚款和所有经济损失。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