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535项固定资产及拆除的塑钢窗、暖气片等报废资产转让(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教育局)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 项目名称 | 约(略)项固定资产及拆除的塑钢窗、暖气片等报废资产转让(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教育局) | 项目编号 | N(略)WZ(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略)-(略) (略):(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略)-(略) (略):(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多延长(4)个周期。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标的 概况 |
|
|||||||||||||||||||||||||||||||||||||||||||||
| 存放地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第四中学改建项目现场 | |||||||||||||||||||||||||||||||||||||||||||||
| 标的现状 | 以实地勘验为准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参见附件 | ||||||||||||||||||||||||||||||||||||||||||||
| 评估基准日 |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金天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1.2元/公斤(千克)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略) |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教育局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转让标的包含不锈钢、铝、薄铁、厚铁、铜、塑料、海绵、木、玻璃等多种材质,转让单价见标的清单。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重量、规格型号等均以实际状况为准,请各意向方勘验时自行做好拍照、记录工作。 2、参与竞价须知:(略) 3、本次转让标的现处于闲置报废状态。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4、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做好拍照、录像等记录,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勘验联系人:(略) 5、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称重,实际重量应以过磅数据为准,称重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负责,称重时转让方与受让方须同时在场。 6、转让方为行政事业单位,涉及价款出具相关收据事宜,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与转让方提前落实,本次挂牌价为不含税价,资产转让后,受让方不得以发票相关事宜为由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略)、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①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②营业范围中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或具有部门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登记证备案范围须含生产性废旧金属)。 ③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承诺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格,如因不具备回收资格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及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承诺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上传《现场勘验承诺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转让标的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过磅重量为准,终交易价款=每种材质实际过磅重量×终成交单价。 3、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承诺书》、《营业执照》。竞价结束时的高报价者即为终受让方,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中心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受让方在接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资产交接前受让方需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略)万元)。 4、转让方收到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后7日内(非工作时间转让方积极配合),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资产交接、过磅称重、清运、清理现场等工作,(清运过程中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成交价款时,受让方需每次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补交5万元保证金后方可继续清运),在此过程中,受让方须听从转让方的指挥,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 5、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清运完毕后,根据实际过磅数量向中心出具《资产确认单》,同时受让方按照《资产确认单》中的终交易价款金额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交易价款在履约保证金的基础上多退少补),中心根据《资产确认单》中明确的成交价款金额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6、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出具的《资产确认单》后从受让方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并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7、在资产交接及清运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8、如标的涉及分解,由受让方负责施工,并由受让方承担过磅、分解、保管、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和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转让标的均为闲置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略)、受让方声明:(略)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略).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联系方式:(略)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 现场勘验承诺书.doc 受让申请书.doc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略) 2、保证内容:(略)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履约保证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3、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行为且受让成功,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出具的《资产确认单》后从终受让方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略) |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略)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 附件下载 | 评估单价汇总表.png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田经理 |
| 咨询电话 | (略)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略) | |
| 其 他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