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级国有企业】福园街129号1704室1处房产出租第1次公告

2026-09-08 江苏-南京-建邺区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建邺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8日
招标采购正文

编号:(略)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禹贡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市建邺区福园街(略)号(略)室房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略)

1.2 标的名称:(略)

1.3 挂牌起止日期:(略)

(略)年9月8日-(略)年9月(略)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略)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竞价高者确定为承租人。(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略)

2.2 有无房产证:(略)

2.3 建筑面积(㎡):(略)

2.4 建筑年代:(略)

2.5 出租用途:(略)

2.6 附属设施:(略)

2.7 招租业态:(略)

2.8 其他说明:(略)

(1)楼层:(略)

(2)装修程度:(略)

(3)目前租赁状态:(略)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略)

3.2 租期(月):(略)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略)

3.4 租赁押金(万元):(略)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租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招租。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6)提供如下承诺书:

①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②未发生过竞租成功又反悔不愿意承租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违约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③竞租成功后依法履约并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

④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经营(使用)方案须严格按照出租业态要求制定,并报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5. 其他要求:

(1)租金递增方式:(略)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3)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登记时需提供出租方出具的书面证明)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对该房屋实施拆除导致出租权灭失的,出租方均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补偿、赔偿及其他权利。

(5)参与本次招租项目的意向承租方须递交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金额:(略)

(6)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扣留其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按照竞价价格高低排序另行确定承租人或将该房屋另行招租。

(7)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装修前须先报出租方备案并经其同意,施工时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若有违约,出租方有权扣留其租赁押金,若所示额超过租赁押金的,承租方须补足。

(8)现场踏勘:(略)

(9)招租人本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6. 其他说明

(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诺:(略)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招租文件-南京市建邺区福园街(略)号(略)室房屋出租.doc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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