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淮安-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8日 |
项目概况: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略)号中鑫上城3楼(略)室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9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1项。 注:(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淮安市有合法从事餐饮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如是自有,提供房产证明;如是租赁,提供租赁合同);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5.文件材料费用缴纳方式: 响应人经办人可通过支付宝((略))进行缴纳,并注明“***单位获取***项目文件费”。缴纳后供应商经办人须与项目联系人电话确定。 注:(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 2.本次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