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大院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09 浙江-宁波-海曙区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海曙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9日
招标采购正文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委托,就宁波东大院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质量要求:(略)

安全要求:(略)

工期:(略)

备注:(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略)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采购文件。

2.获取时间:(略)

3.获取方式:(略)

4.售价:(略)

5.支付方式:

线上扫码支付,支付完成后可下载采购文件。

线下汇款支付,汇款凭证上传至系统经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略)

6.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7.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磋商。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磋商地点:(略)

磋商时间:(略)

磋商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略)

户名:(略)

账号:(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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