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输血输液加温器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天水-秦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 甘肃中信致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天水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委托的天水市人民医院医用输血输液加温器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略)
二、磋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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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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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输血输液加温器 |
台 |
2 |
3.6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三、项目预算:(略)
四、交货期:(略)
五、评审办法:(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略)
1.时间:(略)
2.地点:(略)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略)
八、公告期限:(略)
九、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注:(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2.磋商时间:(略)
3.开标地点:(略)
注:(略)
十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等相关政策规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略)% 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规定,本项目对**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略)%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略)%的扣除。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规定,本项目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略)%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略)〕2号)规定:(略)
6.1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略)%,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
6.2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略)%,即投标(响应)报价< 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
6.3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高限价的(略)%,即:(略)< 采购项目高限价×(略)%;
6.4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无法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高不得超过(略)%。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5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略)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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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9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