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6-09-04 浙江-宁波-江北区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江北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慈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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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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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资格预审)

(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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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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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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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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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公告

慈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慈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框架协议采购类型:(略)

高限制单价:(略)

采购需求:(略)

协议履行期限:(略)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略)

阶段征集入围数量:(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已在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三级或以上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备案),且已在行政主管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资质备案。

三、获取(下载)征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略)

响应地点(网址):(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网址):(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略))8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略)年2月1日和(略)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

附件信息:

  • 征集文件.doc

    1.6M

  • 6号 慈溪市房屋征收领域中介服务履约测评办法.pdf

    (略).3K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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