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6-09-04 四川-广安-广安区
所在地区: 四川-广安-广安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

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服务

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为解决公务出行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1家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作为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定点服务企业,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人:(略)

(三)采购方式:(略)

二、资金情况

高限价:(略)

三、采购项目情况

为更好保障正常公务出行,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拟采取分时租赁方式购买2辆纯电新能源汽车(越野车)服务,主要用于保障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开展日常公务出行活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财政部门禁止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时间及地点:(略)

(联系人:(略)

(二)获取方式:(略)

(三)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略)

(四)磋商文件售价:(略)

(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磋商文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

(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二楼小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

(略)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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