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东-聊城-临清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4日 |
山东德诚轴承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存在连续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山东德诚轴承有限公司存在连续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构成《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拟作出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本局于(略)年9月3日依法对山东德诚轴承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临清市监罚告〔(略)〕(略)号),因该企业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该企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略)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年9月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