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重庆-渝北-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4日 |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万兴社区二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扩建住院大楼一栋,地上建筑面积为(略).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完善住院大楼装饰工程以及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空调、医疗气体等相关工程;购置供配电及发电、垃圾处理设备、智能控制系统、医疗设备等医院设备;完成配套绿化、道路和广场及其他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略)(略).(略)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略)(略).(略)万元 2.4 招标范围:(1)对重庆市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从勘察、设计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2年)内的争议问题处理;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2)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3)现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等。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略)(略)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略)个月。 2.6标段划分:/ 2.7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合越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万富路1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厦A座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周少禹 | 项目负责人: | 贾思靖 |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略)-(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