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东苑新增非机动车停放点位地面硬化改造项目(二次)
| 所在地区: | 四川-成都-成华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5日 |
第1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东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理工东苑新增非机动车停放点位地面硬化改造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 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 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 资金来源:(略)
四、 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采购包,理工东苑新增非机动车停放点位地面硬化改造项目(二次);
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第3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
五、 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略)
六、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 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略)
2.文件获取方式:(略)
3.谈判文件获取费用:(略)
九、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十、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略)
十一、 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二)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传真:(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