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业技术大学龙嘉校区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
| 所在地区: | 吉林-长春-南关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龙嘉校区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职业技术大学龙嘉校区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建设主体为长春职业技术大学,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项目地点:(略)
2.5监理服务期限:(略)
2.6质量标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略)
其他人员:(略)
其他人员要求:(略)
应符合吉建规〔(略)〕3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应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略)
3.4财务要求:(略)
①(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略)年-(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略)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略)
3.5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略)年8月(略)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略)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5.2开标地点为:(略)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略)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招标人(代建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略)
电话:(略)
邮箱:(略)
邮编:(略)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