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湘江新区第三批“湘江英才” 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6-09-07 湖南-长沙-岳麓区
所在地区: 湖南-长沙-岳麓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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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湘江新区第三批“湘江英才” 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湘江新区第三批“湘江英才”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争创国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核心区大力实施“湘江英才”集聚行动若干政策(修订)》(湘新人才发〔(略)〕1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区第三批“湘江英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湖南湘江新区直属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航空航天及北斗、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先进装备制造(含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检验检测、金融及金融科技类、乡村振兴类等新区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企业和充分竞争型国有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参照执行。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重点产业推荐认定

1.申报企业条件

属于重点产业领域(不含金融类)的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上年度实缴税收达到(略)万元以上;

(2)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到(略)万元以上;

(3)上年度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达到(略)万元以上;

(4)上年度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上;

(5)新一轮实际融资达到(略)万元且投后估值达到2亿元;

(6)三类(略)强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

(7)新区新引进的重点招商项目及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重点企业(单位)。

属于金融及金融科技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金融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2)金融企业上年度实缴税收达到(略)万元以上;

(3)新一轮实际融资达到(略)万元且投后估值达到2亿元;

(4)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上年度末总资产规模达到(略)亿元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年度末总资产规模达到(略)亿元以上;基金管理人在管基金中,注册在新区的基金累计实缴规模(已备案)(略)亿元以上。

2.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高级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且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奖项、技术能手称号、新区技能竞赛奖项前三名,或主导技能革新项目、获得专利且专利转化成果较好的技能人才;

(2)实体经济领域的上市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长沙市独角兽和瞪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税后工资薪金(略)万元以上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掌握关键技术的研发人才;税后工资薪金(略)万元以上金融企业、金融科技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非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持股不超过(略)%;国有企业须为近5年通过市场化手段引进,且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

(3)持B类以上(含)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人才;

(4)企业柔性引进的核心研发人才(原则上为技术带头人),以及在企业进行科研成果转化,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实际成交金额达到(略)万元的高校人才,经认定的科技总监;

(5)工作实绩突出的其他优秀人才(在企业攻坚克难、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作用发挥突出的,由企业提供相关推荐材料)。

(二)综合评审认定

1.乡村振兴企业

在新区乡村区域注册,主营业务聚焦特色种养、智慧农业、农文旅融合等乡村振兴产业方向,且申报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涉农技术研发、农业产业运营、乡村项目管理等工作,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实践经验,且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专业人才;

(2)主导或核心参与区级及以上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如特色种养基地建设、乡村文旅融合项目等),且项目实现带动农户增收、村集体经济增长等实效的核心人才;

(3)获得区级及以上(含新区职能部门)农业类表彰奖励,或培育出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成效显著的经营管理人才;

(4)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5)工作业绩突出的乡村CEO。

2.中小科技型企业

属于新区重点产业链,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原则上参保人数不少于5人,具备自主核心技术与持续研发创新能力,且申报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高级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且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奖项、技术能手称号、新区技能竞赛奖项前三名,或主导技能革新项目、获得过专利且专利转化成果较好的技能人才;

(2)税后工资薪金(略)万元以上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掌握关键技术的研发人才(非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持股不超过(略)%;国有企业须为近5年通过市场化手段引进,且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

3.大学生初创企业

该类别评选以湖南湘江新区第二届“湘江英才-创业新力量”评选活动为准(具体查看该活动方案),不再另行制定评选办法。

三、名额分配

1.重点产业推荐认定的,根据企业实缴税收、研发经费等确定具体推荐人数(详见附件2《第三批“湘江英才”推荐名额》),其中以“工作实绩突出的其他优秀人才”条件推荐的不超过本批次企业自主认定总名额的(略)%。

2.综合评审认定的,企业原则上每个企业多推荐1人。

3.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可选择一类申报,不得重复叠加申报。新区将结合申报情况统筹终认定名额。

四、申报流程

1.荐前公示。申报企业审核人才基本条件和资格,将拟申报人选在本企业公开场所或单位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需包括申报对象姓名、性别、职务等。

2.单位申报。公示无异议后,用人企业登录湘江新区企服平台,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时间截至9月(略)日。

3.初审。申报企业所在园区、街道(镇)进行初审。

4.复审及联审。湘江新区组织工作部对企业及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会同新区有关部门进行联审。

5.审定及发文。

五、其他说明

1.申报企业上一年度实缴税收、研发经费投入、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新一轮实际融资的计算时间段为(略)年1月1日一(略)年(略)月(略)日。

2.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略)周岁,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工作年限、社保年限、科研项目结题计算时间截至(略)年6月(略)日。

3.申请人上年度年薪的计算时间段为(略)年实际发放薪资(年终奖若为次年发放的,时间截至(略)年6月(略)日,不重复叠加计算)。原则上薪资由同一公司发放,申报人在新区全职工作,工资薪酬由多个关联公司发放,提供公司关联证明且薪资达到认定标准的,视同认可。

4.针对拟从外地新引进的人才,可在人才到岗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人才到岗后,用人企业补充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和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经组织工作部复核并进行部门联审后,予以正式认定。前置认定的人才超过(略)个月未到岗的,取消前置认定资格。

5.申报人若认定为“湘江英才”,须承诺一年内不得从申报企业离职。

6.已入选长沙市ABCD类且绿卡在有效期内的人才,可直接申领“湘江英才卡”,无需申报。已入选国家级、省级各类人才计划的人才,可直接进行申报,不占用本次名额。

附件:(略)

? ? ? ? ? ? 2.第三批“湘江英才”推荐名额

? ? ? ? ? ? 3.第三批“湘江英才”申报材料清单

? ? ? ? ? ? 4.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湘江英才”申报表

? ? ? ? ? ? 5.湘江英才拟推荐名单公示

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党工委(岳麓区委)

? ? ? ? ? ? ? ? ?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 ? ? ? ? ? ? ? ?(略)年9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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