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线租赁住房项目5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东-济南-槐荫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一、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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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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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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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量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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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
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及槐荫区张庄路周边,世茂天城、官扎营新区、宝华新区、万盛新区、茂新新区、君御世家6个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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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在用委托运营合同截止(略)年(略)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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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未办理房产证,有处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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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对标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意向承租方踏勘时需提供当前实际运营的同等项目投资、运营经验依据(如房屋租赁合同)。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时须提交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联系人:(略)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广和估咨字((略))第(略)号《资产评估报告》; 3、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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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轨资源经营总办纪要〔(略)〕(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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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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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广和估咨字((略))第(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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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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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房源主要分布于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及槐荫区张庄路周边,有世茂天城、官扎营新区、宝华新区、万盛新区、茂新新区、君御世家6个小区,共计(略)套住宅,(略)套储藏室,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略).(略)㎡,世茂天城储藏室建筑面积(略).(略)㎡,合计:(略)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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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5年 |
租金标准 |
年租金(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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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说明 |
1.标的(略)套住宅整租月租金(略)元/月,年租金(略)元/年,储藏室(略)套,月租金(略)元/月,年租金(略)元/年,合计首年租金(略)元/年。 2. 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价格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不低于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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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
1.根据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自甲方发出交付通知之日起 (略) 日内支付,其后每期租金提前(略)天支付。 2.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略)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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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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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
按照济南市租赁住房相关文件和《住房租赁条例》规定执行居住,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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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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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
1.经验要求:(略)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房屋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概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应按照济南市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4.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交易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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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
(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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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略):(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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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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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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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
(略)年9月7日--(略)年9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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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多延长7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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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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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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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