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技术城开发、建设和运营PPP项目——鹅埠路(新风路至新园路)工程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2026-09-04 广东-深圳-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技术城开发、建设和运营PPP项目——鹅埠路(新风路至新园路)工程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技术城开发、建设和运营PPP项目——鹅埠路(新风路至新园路)工程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信息来源:(略)视力保护色:

  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技术城开发、建设和运营PPP项目——鹅埠路(新风路至新园路)工程项目用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宗地号为E(略)划(略)。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宜。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技术城开发、建设和运营PPP项目——鹅埠路(新风路至新园路)工程项目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略)年9月7日至(略)年9月(略)日((略)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略)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略)

  2.项目现场

  地址:(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略)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略)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略)年9月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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