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湘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追偿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07 湖南-长沙-天心区
所在地区: 湖南-长沙-天心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7日
招标采购正文
衡阳湘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追偿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衡阳湘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追偿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湘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追偿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衡阳湘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法律服务(咨询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招标范围:(略)

①诉前/非诉催收阶段:(略)

②诉讼阶段:(略)

③强制执行阶段:(略)

2.3 咨询服务期限:(略)

①招标人通过本案全部法律程序(含诉讼、执行、和解等)实际收回款项累计达到生效法律文书或和解协议确认的债权总额;

②本案所涉全部司法程序均已终结(不含“终结本次执行”情形)。

③执行程序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的,不视为服务终止,服务方仍应配合招标人在发现新财产线索时恢复执行。

2.4 其它:(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略)

3.3 财务要求:(略)

3.4 业绩要求:(略)

3.5人员要求:(略)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满足:

(1)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大于(略)年;投标截止日前(略)个月内,具有至少1件以主办律师身份代理的BT 项目/PPP项目/建设工程等项目合同应收款项、逾期应付款纠纷的诉讼、仲裁或执行案件的胜诉业绩,单案标的额不低于(略)万元,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案件委托合同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作为证明材料;

(2)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无犯罪记录;

(3)须亲自负责本案谈判、出庭、执行推进等全过程关键工作,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列明完整团队人员名单,团队其余人员作为案件研讨、辅助支撑力量,招标人有权根据案件实际需要要求投标人增配执业律师。

3.6 信誉要求:(略)

3.7 其他要求:(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略)年9月7日~(略)年9月(略)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 (略)分,在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略)号招标大厦(略)室)持下述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略)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4业绩证明材料;

4.2.5提交报名资料一份:(略)

4.3可接受线上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4.3.1请于(略)年9月7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略):(略)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略)元,在资料审核通过后缴纳,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略)号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6.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8.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安全部,电话:(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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