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 公司报废车辆处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苍南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一、招标单位:(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标的存放地点:(略)
四、招标内容:(略)
五、中标人选定:(略)
六、报名资料:(略)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投标起止时间:(略)
九、报名、投标地点:(略)
未报名的意向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未密封的或在报名场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单》本公司概不接收。
十、标的物查看时间、地点:(略)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元整;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苍南水务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2.投标人需提供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为投保证金已缴纳的收款收据电子版打印件,否则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在工作时间内向本项目联系人报名后索取扫描件或照片(凭银行转账证明图片,如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转账记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自行打印。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3.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中标人完成办理车辆报废相关手续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下列行为,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经认定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二、投标单位须知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报废、回收、车辆户籍注销等手续,并向招标人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证明。如不能如期完成报废相关手续,每延迟一天扣除报价保证金的5%,以此类推。如超7个工作日还不能完成报废处置,则扣除全额保证金,并退还报废车辆。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略)
十四、联系人:(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公司
(略)年9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