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早期干预病房拆除工程澄清公告(二)
2026-09-07
重庆--
|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招标采购正文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早期干预病房拆除工程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竞选人: 本澄清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拆除材料所属边界明确如下: (1)拆除材料(设备)所属 1)原则上拆除的建筑、装饰材料归拆除单位所有。 2)建筑内设备、电气、电器等由业主提前拆除,归业主所有。如撤出过程中发现漏撤设备,应通知业主。 (2)水、电、燃气、网络处理 由业主提前关闭进入大楼的水、电、燃气、网络等所有管线及配套设施。 (3)相邻建筑及设施保护性拆除 拆除单位进场后应与业主充分沟通,现场排查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绿化及公共设施情况,编制专项保护性拆除可行性方案,明确保护措施、施工顺序及应急措施,经业主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保护性拆除作业。 2.本项目招标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 3.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公告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