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支队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07 辽宁-丹东-振兴区
所在地区: 辽宁-丹东-振兴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7日
招标采购正文
交管支队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管支队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略)-(略)-(略)
项目概况

交管支队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建设概况

为提升丹东市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立体化管控水平,强化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城市道路的交通巡查、事故处置、违法取证、应急救援能力,拟利用(略)年省高速公路对下转移经费,在全市重点道路区域配备无人机自动机巢系统及轻便型无人机装备,构建"空地一体"的现代化交通管理空中巡查体系。项目建成后需实现对管辖路段的常态化自动巡查、交通违法识别、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等核心功能,满足交管部门日常执勤、专项整治、应急处突等各类工作场景需求。

★二、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略)套无人机自动机巢系统(含配套无人机、平台软件、安装调试)、3套轻型便携无人机(含调试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 (略)套自动机巢系统:(略)

2. 3套轻型便携无人机:(略)

★三、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飞、培训等验收工作,具备常态化运行条件。

四、验收标准

★1. 资质与备案要求:(略)

2. 飞行性能验证:(略)

1)自动巡航试飞成功率不低于(略)%,图传中断率低于1%;

2)单架次续航时间、图传距离、抗风等级不低于产品标称参数的(略)%;

3)自动起降精准度误差不超过(略)厘米,机巢开合、换电/充电流程成功率(略)%。

★3. 功能验收:(略)

★4. 资料交付验收:(略)

★5.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标准,满足警用装备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五、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 质保期限:(略)

2. 保险要求:(略)

1)机损险保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略)

2)第三者责任险:(略)

3)保险出险后,投标人负责全程对接理赔事宜,采购人仅需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承担额外费用;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设备损坏,投标人应在保险赔付到位前先行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

3. 配件质保:(略)

4. 故障维修服务:

1)服务响应机制:(略)

2)故障分级响应时限:

一级故障(重大故障):(略)

二级故障(严重故障):(略)

三级故障(一般故障):(略)

3)现场维修要求:(略)

4)备用设备保障:(略)

5)飞丢/坠机处理:(略)

6)维修记录要求:(略)

7)超时赔偿机制:(略)

8)质保期内同一设备累计发生3次同一类型故障,或累计发生5次不同类型故障的,投标人应免费为采购人更换全新同型号设备。

5. 安装迁移服务:

质量保证期内,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更换机巢安装位置或更改网络类型的,投标人应免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累计不超过2次),包含空域报备更新、设备备案变更、平台注册信息修改、设备配置调试、网络调试、试飞验证等全流程服务;设备搬运、现场基础施工、辅材、结构件由采购人负责。

6. 系统升级服务:(略)

7. 定期巡检保养:(略)

8. 重大活动保障:(略)

★六、安装施工要求

1. 现场勘查要求:(略)

施工前需向采购人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点位选址报告、空域申请材料,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

2. 施工安全要求:(略)

3. 施工标准要求:(略)

4. 培训服务要求:(略)

1)培训内容包含:(略)

2)培训人数不少于(略)人,确保所有使用人员都能熟练操作设备、独立完成日常飞行任务、处置常见突发情况;

3)培训需包含理论讲解和实操飞行训练,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免费进行补训,直至所有参训人员考核合格;

4)提供完整的培训课件、操作手册、视频教程等资料,便于采购人后续内部培训使用。

★七、其他要求

1. 保密要求:(略)

2. 产权归属:(略)

3. 技术支持:(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密封),备份文件在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 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参会代表必须按时到达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备份文件,参与招标活动。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若系统突发故障需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则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5.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略)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6.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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