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2026木材出售竞价项目交易公告
| 所在地区: | 安徽-滁州-明光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略)木材出售竞价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略) 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注:(略) 一、标的物介绍:(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二、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并且企业法人须具备处置松材疫木的资质,处置方式方法须符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 林生发〔(略)〕(略)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略) 年版)》及省市有关规定等。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为参照,采伐后送货移交,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本项目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等所有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略)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四、竞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一标段竞价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子账号:(略) 二标段竞价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子账号:(略) 三标段竞价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子账号:(略)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略)木材出售竞价项目X标段”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出售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2、履约保证金:(略) 收款单位(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缴纳时必须备注:(略) 注意:(略)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④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略)元(一标段(略)元,二标段(略)元,三标段(略)元),由各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略)6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勘界到林场咨询,场里节假日有人带到现场(节假日有值班人员)】,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售人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加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售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如竞得人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出售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售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合同签订前需将成交价款汇入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指定账户,账户如下: 户名:(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略)木材出售竞价项目,竞得人应按公共资源平台公告约定的内容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否则,出售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交给场里的保证金。 2、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3、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按(略)元/天罚款。 九、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价人承担。 e)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f)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g)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h)突发情况:(略) i)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出售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j)本竞价须知由出售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放弃竞得资格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十、联系方式: 出售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代理公司:(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略)年9月7日 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略)木材出售竞价项目一标段合同 (参考使用) 甲方:(略) 乙方: 甲方(略)木材出售竞价项目一标段通过公开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为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中标。甲方作为供货方、乙方为购买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略) 一、标的物、数量、质量、所有权转移 合同买卖标的为松树等薪材,位于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三界、白米山营林区,暂定销售量约(略)吨,薪材小头直径3公分以上。甲方安排采伐后,送货移交给乙方储料场。乙方向甲方出具结算单,乙方确定由签字确认或盖章(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任一有效)。树木种类数量等以实际采伐量为准(其中部分疫木采伐许可按照疫木管理详见安徽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条)。乙方不承担林木砍伐所需的人工费、林木运出场地的运输费。本项目乙方所购薪材需按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有关规定及竞价文件进行管理。 二、风险转移 甲方负责将货物装车运送到乙方储料场,装车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卸货由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车辆达到乙方储料场即完成风险转移,卸货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失或其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木材损毁、运输车辆损坏、人员伤亡、场地损坏、工具损毁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价款 1、合同单价为 XXX元/吨,数量以XX方过磅单据实结算。合同总价根据终以甲方送至乙方场地的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2、双方约定,按月支付货款,甲方开具的电子发票发送至乙方(电子邮箱;微信号)后,乙方于5日内完成付款。乙方付款转账至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四、特别约定 1.合同暂定销售量为采伐量预估,甲方实际提供的木材数量与暂定销售量不一致的,不属于违约。 2.甲方将货物运至乙方后,因乙方不及时卸货造成运输车辆的停运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逾期付款的,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4.本合同已经双方认真研究、慎重考虑而达成一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五、合同的生效 甲乙双方加盖印章或签字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略) 甲方代表签字:(略) (略)年9月XX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