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共服务与城市运行应用项目(一期)硬件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成都-青羊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中柯瑞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 四川南江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南江县公共服务与城市运行应用项目(一期)硬件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略)
四、招标项目简介:
四川南江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采购 南江县公共服务与城市运行应用项目(一期)硬件采购及安装,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略)年9月8日(略):(略)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略)
本项目文件获取费用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代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取,项目结束后文件获取费用将划转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处,相关发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略)
十一、本投标邀请公告方式:(略)
十二、联系方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