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院长安校区会计学院-实训室地面墙面维修粉刷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2026-09-07 陕西-西安-莲湖区
所在地区: 陕西-西安-莲湖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7日
招标采购正文
陕西职院长安校区会计学院-实训室地面墙面维修粉刷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陕西职院长安校区会计学院-实训室地面墙面维修粉刷工程(二次)

-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采购条件

本陕西职院长安校区会计学院-实训室地面墙面维修粉刷工程(二次)(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略)

采购内容与范围:(略)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略)

陕西职院长安校区会计学院-实训室地面墙面维修粉刷工程(二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工程及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同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然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列为暂扣或吊销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6.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可查询。如供应商为外省进陕企业,还须同时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施工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六、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及方式:(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发布媒体:(略)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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