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安分局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陕西-西安-雁塔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长安分局食材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采购包2:(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略)
采购包2:(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合同包1(长安分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长安分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分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略)
合同包2(长安分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略)
时间:(略)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略)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略)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略))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略)](略)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略)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