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07 福建-福州-仓山区
所在地区: 福建-福州-仓山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7日
招标采购正文
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仓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略)]XC[CS](略)、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1(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高限价:(略)

磋商保证金:(略)

采购需求:(略)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略)-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1(项) 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略),(略).(略) 餐饮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略)〕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略)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略)

节能产品:(略)

环境标志产品:(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网址:(略)

开户名:(略)

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相关附件:(略)
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略)]XC[CS](略))-文件集.zip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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