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航务中心高邮界首水上服务区配套等项目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项目概况 扬州航务中心高邮界首水上服务区配套等项目 JSZC-(略)-JTZX-G(略)-(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5个子项目合并招标,分别是:(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1.3.1、资质要求:(略)
2.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3.3其他人员要求:(略)
4.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略)
2.政府采购政策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3.本招标项目执行
(1)按照《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招标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首页底部),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CA办理指南”),进行苏采云系统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从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电话(略)-(略)。
5.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