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室智慧管理平台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2026-09-07 北京-朝阳-
所在地区: 北京-朝阳-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7日
招标采购正文
实验实训室智慧管理平台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略)〕5 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拟对实验实训室智慧管理平台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公开比选采购,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预算:(略)

3.服务期限:(略)

4.采购功能需求:

实验实训室智慧管理平台购买服务项目包含5个模块,分别如下:

模块1:(略)

模块2:(略)

模块3:(略)

模块4:(略)

模块5:(略)

5.各模块主要需实现的功能

实验实训室智慧管理平台购买服务项目各模块功能需求

模块

模块名称

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

模块1

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课程体系

1.系统拥有学生、教师、管理员、超级管理员等角色,各级管理员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创建角色并为角色指定权限。

2.所有类别的实验室课程都由重点大学实验室教师、管理人员讲授,涵盖通用安全知识、学科安全知识;课程形式包括视频讲授、操作演示、安全知识阅读、随堂测验等内容。

3.支持用户二次编辑,添加本校特定内容。

4.所有课程的知识点都可以成为知识颗粒,根据学校需求进行重组,实现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内容。

模块2

实验实训室准入考试模块

1.实验室准入包含千量级题库,涵盖实验室水电安全、安全防护、消防安全、事故急救与应急处理、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基础实验室等多个题库分类。

2.教师可以创建课程试题库,对试题库进行管理,支持学习题库自测与学校统一集中过关性考试。

3.具有从题库或以前的测验中随机生成新试卷的功能,从多个实验室题库中随机组卷;教师可以对试卷中的试题进行添加、修改、删除、任意排序、预览等操作,还可以对试题设定分值。

4.具备随机组卷功能,随机生成若干套试卷发放给学生,确保每个人接收的试卷不一致;师生可以进行自测练习,增强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树立安全意识。

5.受培训人员在完成课程学习和考试后,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分数,可在系统中自主下载合格证书;学生和教师取得证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模块3

实验实训室在线检查模块

1.三级联动机制:(略)

2.在线检查管理:(略)

3.日常巡检:(略)

4.专项检查:(略)

5.实训室使用率统计:(略)

模块4

实验实训室预约模块

1.实验室预约规则:(略)

2.预约申请:(略)

3.签到签退:(略)

4.违规、违约行为处理:(略)

5.预约数据:(略)

6.实验室使用率数据汇总:(略)

模块5

实验实训室数据填报模块

1.统一填报与关联机制:(略)

2.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填报:(略)

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年报填报:(略)

6.服务配套要求

服务技术方案:(略)

培训方案:(略)

售后服务承诺:(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制度,依法足额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纠纷及其他不良法律纠纷记录;

4.具有实验室管理相关成功案例,能够提供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三、比选文件编制与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资料

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全部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视为无效材料。具体包括: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时必备);

4.完整项目报价单、详细服务技术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承诺;

5.相关信息化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同类院校实验室智慧管理平台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7.供应商认为能够证明自身服务能力的其他补充材料;

8.所有材料须按时完整提交,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二)报送规范

1.仅接受单一总价方案,多梯度、多方案报价不予受理;报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2.全套资料统一密封封装,报价函需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

2.递交方式:

纸质版:(略)

电子版:(略)

五、评审规则

严格按照采购要求和采购内容,从各模块技术方案、系统部署实施、运行保障、报价合理性、履约能力、过往业绩、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排名,综合评分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分并列时,按“技术方案得分”确定排序。评审结果按程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真实有效,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2.本次比选公告终解释权归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教务处、实践实训办公室。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略)年9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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