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采购零星维修供应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江宁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项目概况
采购零星维修供应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略)号诚基名苑2幢(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略)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资金来源:(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服务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略)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并加盖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须提供有效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响应文件份数:(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若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招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